如今的网络时代造就了我这种业余stalker(我又不识字了)。平时无聊在朋友的BLOG上跳来跳去,很容易就跳到陌生人的领域里了。可惜大家写网志的时候,除了给自己看,给朋友看,还不够,给我这种无聊人看。如果你认识我的话,你知道我有多不懂搭讪。和元释同学是一个经典又经典的故事。如今老板看不下去,劈头一句:“你就没一秒钟想过要对着别人大喊一句'shut up!'么?”别人不认认真真望着我眼睛说一句话,我都不敢假设是对我说的。我够闷的。
可是在电脑后面又是一回事了。美国大学的教育是会把人教得很无耻的,他们管这个叫perseverance。找到一个email地址就可以几封邮件地发过去,叫screening...
我的stalker(还是不识字)经历,还是不能不说丰富的,连我自己也吓一跳。我stalk过好几个教授,自己跟自己说:"发个paper没什么不好意思的,i have nothing to lose."然后是一个在英国的土木工程师。没错,我是想当工程师想疯了。最后还是拖得就拖,不好意思再发EMAIL催人家,以免别人还真以为我有什么不良企图。
小的时候不识世界,去stalk(不识为不识,我认了)过想像中的初恋对象。以我身为准工程师的智慧分析,那不是小女生发梦,就是叫对的人在不对的时间和不对的地点。我承认元释同学除了在生活习性上和我父亲大人有诡异的相似外,还和此人有背景上惊人的相近。好吧,我再承认,此人是入学试。大家不需要同情元释同学,他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合格了的。刘琴(我初中班主任,长得和我最憎恨的小学老师神奇地相似;但是我在执信唯一一个好感情的老师)当年确实是没低估我的。只怪技术不佳,后来此人把我封杀了。在网路上,我都变什么人了我,连我都觉得我自己烦。于是最后这个未开始的初恋只剩下一张由Florence寄来的明信片,在我书桌上坐过了大一的9个月,屡次搬家后都不知塞哪里去了。现在觉得真对不起这位仁兄了,烦了他那么久,我最后还是自己醒悟过来了。但如果不是这么一stalk,当时元释同学发起进攻的时候,我可能还没能反应过来。现在还欠着这位仁兄一句谢谢和对不起;但也不晓得别人愿不愿意受。唉,还是别生事端的好,小彭同学本来就不是好戏剧化生活的人。
这两天在一个不熟的高中同学BLOG上看到她写《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》的读后感,于是我也学人家去当了两晚文学女青年。真是大开眼界,一来是佩服别人那么长的小说写得出来还跌宕起伏,我连写个网志也顶多是碎碎念;二来是感叹90年代初的女生原来都那么猛,比我在美国十几二十年后看到的小白猪们差不了半个马位。到底是我不懂女生,还是我根本不是当女生的料?我如今的生活真要感谢慈爱的父母亲大人。
父亲大人说得很对,小说不是好东西,骗了我两晚宝贵的业余时间还写下如此一派胡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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